12月8日,常熟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常应急罚﹝2022﹞77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市佳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罚款4.875万元。
违法事实 常熟市佳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电镀车间2#流水线电解槽旁挂网及围挡部分缺失,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存在灼烫、淹溺、中毒和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11月2日,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罚款3000元。
9月1日, 常熟市佳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4万元。
常熟市佳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戴明华,住所:常熟市辛庄镇(杨园)南湖农场。(记者 杨登基)